龟无文 穿井得龟
《合诚图》曰:“玄帝将亡,则灵龟执。”《尧录书》曰:“玄帝之将终也,水不流下,则龟无文。”《世语》曰:“晋长沙王从封长沙至国,穿井入地四丈,得大石,其中有灵龟,而长二尺余,长沙王诛之象也。”《车频奏书》曰:“苻坚建元十三年,高陆县民穿井得龟,其大三尺六寸,背文负八卦古字。坚藏之太卜,因而养之。十六年而坚死,今取其骨,稽问吉凶,名曰客龟。太卜佐齐鲁,梦客龟言:我归江南,不过,死于秦鲁。自解曰:龟三万六千岁而终之,必有灾国之征。”
卷一百二 龙鱼虫蛇占 灵龟执类别:子部
作者:唐·瞿昙悉达 书名:唐开元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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