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为离明之地,四正之宫。四位通关,卯加午,午通酉,子为对宫宫神。惟六己人,卦气、崇勋。四正互加,官禄为紧。此午、未隶于天,故为日月,子、丑隶于地,故为地土。(星光注:此句《大成》本无“地”字。 ( )寅、申、巳、 9 亥乃四时,运乎其间,则为木、火、金、水,秉春夏秋冬之令。午为君象,此宫安命,与他宫不同,虚、昴、房不可以太阳为主,惟星日马为正度,以日为主。金、水为官禄、财帛,以木为难。又以日、木、土为三方主,以四序而言,昼以木、土别其用,夜以金星为权。秋令得金,宫星秉令。冬令得水,财星旺,夜不为凶,昼金用浅。以水、土、木为文经,以金、火为武略,得水、土、木,为人必贤良,得金,火、罗、计、人,多勇略。此宫取用,与其他宫分立命不同,此宫神多,以火、罗、计、孛为无嫌(星光注:此段《大成》本为“此宫人多以火、罗、计、孛为嫌”) 。,盖太阳当空,群凶自伏,(星光注:此段《大成》本多“虽 然火、罗亦不敢形见。 ”文)此宫之诸神, (星光注: “神”大成本为“曜巳”) 。 多以金、水为官福,日、木、土为三限主,人命临之,木、土、金、水,用得其 吉, (星光注: “用得其吉”大成本为“皆有用,得其吉”)可为吉星之助;得其。 凶, 即为凶星之忌。 如木星多不得用, 独日主用,(星光注: “主” 大成本为 “生”) 。 为三限主。如火、罗、计、孛居子、午人,多以为嫌,且以罗、计中分五星,是首尾相裁之类。人命得之,岂可不为忌论?(星光注: “未”大成本为“巳”) 。 而多有超达者,何也?午犹人君之位,人君居位, (星光注: “居” 大成本为 “之”) 。固亲贤宰辅,尤不可以无武将以卫之。若人命有火、罗、计、孛临子午,多是操略之人。如体段稍大,即为贵格。更加善星临巳、午、未、申之宫,凶星合命,此乃吉里为助,凶星为卫也。如此必有制间之权,非小小守土官也。申为福德,巳为财帛,二者往来,吉凶相应。人徒知巳与申之类;不知卯加午,则寅加巳,巳加申,所以申、巳二宫可以通关用。若有吉临,则为生我福德,助我财帛。或有凶破之,又为寅刑巳、巳刑申三刑六害之类也。酉为官禄,最为紧地。在上盘则午加酉,在翻覆,则午酉通关。是命中有官,官中有命,二不可舍。金星入垣, 多行于春夏之际,白昼见之, 或会太阳, 气象亦可。中间却不以金星失令而遇伏, 或得朝阳,亦可言贵。虽然为官,终有谗谤。金居田宅,多居秋冬之际.夜中见之,更会太阴.主名利兼全。秋金主富,人多义气刚方。冬金主杀,人有精强敢勇。金生于巳,居官多主贪汗。金绝于寅、为官必主激驳。若金水得经,十分纯粹,然亦可为富厚之命。亥为疾厄,是以木为难,生于九月十月,木星高强.临官福、命宫,三合,人多疾厄。若临于疾官,是为难星入难,为灾尤甚。紫炁者,木之余,同木取断。惟白昼见之,虽忌亦可(星光注: “亦可”大成本为“亦小 可”) ……或临于日月之中及福禄二宫,中年多残疾。秋冬生,金主令,木终衰,又不能为害,或合处见金,亦如是也。若夜生,太阴与木相值,终不为奇。更诸凶忌,是身临难,终有患害。有命居午,金星入命,太阴居官,身入官宫,官星入命,当为公相。又有命居午未,月在申, (星光注: “又有命居午未,月在申, ” 大成本为“又有命居午,本月在申,。 ”)此乃寅刑巳,巳刑申,三刑俱动,难主 临身,安得不死于法?此则眼前之善恶,已自分明。更如太阴在戌加末, (星光 注: “更如”大成本为“更入”)日为命主,入酉加午,太阳得上盘之午,太阴。 得上盘之未.是日月尊强,(星光注:大成本多“得天者贵,此格千中无一”文。 )
星光注:下文《星学大成》无此段。
得春木敷荣,秋金坚锐,交也凶神,田财亦利。若冬季生人,水与土合,不可以概论。盖主神得令,虽有凶忌,而反辅卫。居命临官,却有吉用。水与金交,是为官财得胜,人有进身于仕官者,多溺於贪污。若水会木星,或生于草芧者,亦笃于文学。水朝太阳,太阳为官主朝君,少年科第。水背太阳,为官主退伏,老无出身。水临月孛,多贪酒色。水近太阴,多逢官贵。水逢紫气,勤俭立身。多主僧道。水会计都,多能计算。必熟商贾。盖水为性,遇凶则凶,遇吉则吉。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