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论主胎流星例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演禽通纂

    凡看主胎、流星,譬如木焉,主为根,胎为身,流星如枝叶。根主初年,身主中年,枝叶主末年。幼年伤主星,定是夭寿。胎星有中年伤,中年必亡。流星有伤,随时而论,最不可执一,亦不可以形象论命,短长贵贱,亦犹是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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