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曰:天以太乙者,金神也。取六宫金气,主兵革。若累年兵革相接者,天乙临之,即有胜负。为金能决断,主兵丧也。
置入纪年与四神同,以三除之,为宫数;不满算外,为入宫以来年数。命起六宫,顺行尽九宫。又以三宫接之,算外,即得天以太乙所在及入官以来年数也。
卷五 推天以太乙法类别: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书名:太乙金镜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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