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例》曰:“官符者,岁之凶神也。主官府、词讼之事。所理之方,不可兴土工,犯之者,当有狱讼之事。常居岁前四辰。
曹震圭曰:“岁中掌符信之官,文权之职也。常居三合前辰,故前辰为文官,后辰为武职。假令岁在寅,寅午戌为三合局,则午有官符,文权也;戌有白虎,武职也。余仿此。
卷二 官符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御定星历考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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