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要历》曰:“敬安者,恭顺之神也。所直之日宜睦亲族、叙尊卑、纳礼仪、行庆赐。”
《历例》曰:“敬安者,正月未,二月丑,三月申,四月寅,五月酉,六月卯,七月戌,八月辰,九月亥,十月巳,十一月子,十二月午。”
曹震圭曰:“敬安者,是阴阳相会之义也。阳会阴而必敬,阴会阳而必恭,若恭而敬,必得安也。盖未、申、酉、戌、亥,阴气用事之辰,故阳辰之月会之;丑、寅、卯、辰、巳,阳气用事,故阴辰之月会之;子午阴阳争,故自会也。其义如此。
卷三 敬安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御定星历考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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