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普护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御定星历考原

    《枢要历》曰:“普护者,福庇之神也。所直之日,宜祭祀、祷祠、寻医、避病。”

    《历例》曰:“普护者,正月申,二月寅,三月酉,四月卯,五月戌,六月辰,七月亥,八月巳,九月子,十月午,十一月丑,十二月未。”

    曹震圭曰:“普护者,乃月中普护万物无偏私之神也。常与要安相对,盖申、酉、戌、亥、子、丑乃阴权否窒之位,与阳建之月相配;寅、卯、辰、巳、午、未乃阳气通泰之位,与阴建之月相配。是月内阴阳暗有相护之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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