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要历》曰:“五合者,月内良日也。其日宜结婚姻、会亲友、立券交易。”
《历例》曰:“五合者,寅卯日也。”
曹震圭曰:“十干者,夫之象,十二支者,妇之象。今自子为始,以甲相配,至酉而止,不及戌亥,然戌能进五辰,配寅中之甲,亥能进前五辰,配卯中之乙,而成夫妇会合之礼,故曰五合。若其他则进五无所配也,虽有辰配申中之庚,巳配酉中之辛,而申酉反为五离者。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杂则相乖,合则暌离也,故曰五离,忌见本节。
卷三 五合日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御定星历考原
| |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