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两现章第三十

类别:子部 作者:清·程良玉 书名:易冒

    夫用神之两现,将何主焉?必以其有伤无伤而定取舍也,舍其有伤,取其无伤,则可得一其主也。法所谓用得其用则吉,不得其用则凶,是故舍其无用而取其有用也,若两求之,则吉凶不定矣。

    (伤谓旬空月破冲散克伤之类。)

    然一动一静之用,犹有别焉,舍静取动,以动为事之兆也。不能得用神于飞爻,而求用神于伏象者,舍飞从伏,必以日月动爻之扶挈用之。

    (飞用被伤,当索伏用,日月动与配,相生而从,相克而舍。)

    后时生旺死绝,亦以不伤之神为论,是故未丑为用,而丑空未实,而败于丑月者,谓未实而丑破之也。

    (后来日期,取配无伤用神,不可并索,如亥建戊午日占脱货,得大过,遇子月价贵,遇丑月价贱,是论丑破未,而不论建丑也。)

    夫鬼神之于蓍不妄动、不徒现,必有所告也,是以卜男婚而两官者,竞相求也,卜女婚而两财者,交相与也;词讼两官,则非一狱之事,失脱两鬼,则是三同之偷;仕路两官而再加署敕,考场两父而复试文章。官主也,父头也,营谋重之而系两头两主;妻财也,子福也,身命逢之而多福多财;忧害二鬼而戒内外之惊,理财二妻而得往来之息;子孙两现而占嗣者,膝下有真假之嗣,弟兄两现而占交者,座前有名实之友。

    (卦中用爻两现,推之人事,必有其象,用则喜而忌宜称也。)

    卜居官遇乃二氏之同居,营葬鬼遇乃二亡之合葬也;所以戒文书者,父重而有交章之论也,忧官鬼者,鬼重而有连绵之祸也,恶兄弟者,兄重而有繁兴之费也;鬼伏鬼为新旧之病,官化官为起倒之词。

    (两现之象,最不易明,故详列于此,因事求之。)

    盖两现于飞伏者,则取较之,两现于变互者,则勿取较也。其升观二分之卦,八纯二土之象,皆有成格,故无烦别论,亦以两现之法为用云尔。

    (二分八纯,卦有一定,及得于变互者,皆不同两现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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