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事发在逃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书名:弈律

    凡局已分胜负,因而挟愤逃去不终者,杖一百、总徒四年。

    【纂注】掳掠犹听人之揶揄,在逃则不复施己之面目。况云挟愤,是刚而昧耻者,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


如果你对弈律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弈律》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