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教唆者,杖八十。把持喝令、扛帮扶同者,杖九十,罢局不叙,愿终者听,该着立案不行。
【纂注】弈如两家之讼,久之曲直自见,乃旁观人代为之弈,何为也?教唆以言语;把持喝令,则以强力;扛帮扶同,则以串谋矣,故杖有不同,而罢局则一。愿终者听,听被害之人愿终也,所教之着,断然不许依用矣。
正文 教唆词讼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书名: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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