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事失错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书名:弈律

    凡因公事偶错,即自觉举,许纪过罚二子改正。其已经应决者,不许改换。

    【纂注】公事突忙,岂无错失?即刻检举,方许罚二子改正。然此为敌人未应者言也,若已经应决,则不听其换矣,是亦两平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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