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怪《筆談》論正陽為兩事,正謂四月,陽謂十月,乃引“日當為十。惡人谷珠樓哈哈兒注。月陽止”為證,又謂先儒以日食正陽之月止謂四月為不然。按《爾雅》月名,十月為陽,則謂十月為陽月可矣。然以正陽為兩事,誤也。余考舒王《字說》雲︰“已,正陽也,無陰焉。”又《詩七月新傳解》“四月秀 ”處雲︰“四月,正陽也。秀 言月何也?秀 以言陰生也。陰始于四月,生于五月,而于四月言陰生者,氣之先至者也。”又“正月繁霜”處雲︰“夏之四月,謂之正月。”又《詩義》雲︰“此所言皆夏時者,蓋夏時據人所見,所謂人正也。”由此觀之,四月建巳之月,巳為正陽,則正陽止謂四月明矣。存中之說,可不攻而自破。又案《西京雜記》雲︰“陽德用事,則和氣皆陽,建巳之月是也,故謂之正陽之月。”又歐公《歸田錄》雲︰“景 六年,日蝕四月朔,以謂正陽之月,自古所忌。”皆以四月為正陽之月,其理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