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记中书舍人礼上押角,未详何义。按唐《裴坦传》载:令狐綯荐坦为知制诰,裴休持不可,不能夺。故事:舍人初诣省视事,四丞相送之,施一榻堂上,压角而坐。坦见休,重愧谢。休咈然曰:「此令狐丞相之举,休何力!」顾左右索肩舆出。宋次道乃曰:舍人上事,必设紫褥于廷,面北拜厅,閤长立褥之东北隅,谓之压角。宋丞相作《掖垣丛志》,亦不解其事,未知何者为是?
唐国子祭酒李涪作《刊误》云:两省官上事日,宰相临焉。上事者设牀几面南而坐,判三道案。宰相别施一牀,连上事官南坐于四隅,谓之押角。自常侍已下,以南为上。差牙相承,实乖礼敬。何不为丞相设位于众官之南,常侍、谏议、给事、舍人循次而坐于丞相之下?尊卑有序,足以为仪。由此观之,不独中书舍人,凡两省官礼上宰相皆压角也。至五代,冯道为宰相,判状尾罢之。应自此閤长立于东北隅,犹谓之押角,如宋次道所记也。
又《五代会要》:晋天福五年三月,勅中书、门下五品已上,于两省上事宰臣,押角之礼宜废。
余又记:后唐同光三年洛京积善坊得古文钱曰得一元宝、顺天元宝,史不载何代铸此钱?近见朝士王名御仪家有《钱氏钱谱》云:史思明再陷洛阳,铸得一钱,贼党以谓得一非佳号,乃改顺天,盖史思明所铸钱也。
余前记:尚书省初拜,并集都坐交礼,迁又解交。未详其略。曰:汉制:八坐及丞郎初拜官,并集都坐交。仆射,八坐也,又无不答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