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耳目
目所不见,设明镜而见之;耳所不闻,设虚器而闻之。精神在我,视听在彼。跰趾可以割,陷吻可以补,则是耳目可以妄设,形容可以伪置。既假又假,既惑又惑。所以知魂魄魅我,血气醉我,七窍囚我,五根役我。惟神之有形,由形之有疣。苟无其疣,何所不可?
译文:
眼睛无法看到的地方,借助镜子就可以看的到;耳朵听不到的声音,借助中空的器物就可以听的到。看与不看、听与不听决定于自己的意识,看见的和听到的东西决定于镜子和助听的器物。对于足大拇趾与第二脚趾相连为一趾的畸形,可以用刀割开使脚趾恢复正常,裂唇的畸形,可以用手术将豁口补上。这说明耳目的听与看可以根据妄念来设置,外表形貌可以进行伪装。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造假,自己也不断的被这些假的东西所迷惑。这使我明白了,人的本性被深受生活习气感染的魂魄所引诱,被身体血气运行状态所迷醉,被眼睛、耳朵、鼻子、嘴巴所囚禁,受到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的奴役。可是每个人的精神和意识都有一个形体,就像身体上有疣子一样。假如精神和意识摆脱形体的束缚,就像身体没有了疣子一样,那还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呢?
注:
虚器:中空的器物,可使进入的声音放大。
跰趾:足大拇趾与第二指相连为一趾的畸形。
陷吻:裂唇。
五根: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之五官及其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