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滦阳消夏录一 阳宅与凶宅

类别:集部 作者:纪昀(清) 书名:阅微草堂笔记

    钱文敏公曰:天之祸福,不犹君之赏罚乎?鬼神之鉴察,不犹官吏之详议乎?今使有一弹章曰:某立身无玷,居官有绩,然门径向凶方,营建犯凶日,罪当谪罚,所司允乎驳乎?又使有一荐牍曰:某立身多瑕,居官无状,然门径得吉方,营建值吉日,功当迁擢,所司又允乎驳乎?官吏所必驳,而谓鬼神允之乎?故阳宅之说,余终不谓然。此譬至明,以诘形象,亦无可置辩。然所见实有凶宅。京师斜对给孤寺道南一宅,余行吊者五;粉坊琉璃街极北道一宅,余行吊者七。给孤寺宅,曹宗丞学闽尝居之,甫移入,二仆一夕并暴亡,惧而迁去;粉坊琉璃街宅,邵教授大生尝居之,白昼往往见变异,毅然不畏,竟殁其中。此又何理欤?刘文正公曰:卜地见书,卜日见礼,苟无吉凶,圣人何卜?但恐非今术士所知耳。斯持平之论矣。

    【译文】

    钱文敏说:“上天降的祸福如同君主给予的赏罚,鬼神的鉴察如同官吏的审议。假设有一份弹章说:‘某人一生没有污点,做官也有政绩,但他家的门户向着凶(不吉利)的方向,建房时冒犯凶日,有罪应当贬官。’主管官员是批准呢还是驳回呢?假设又有一份荐书说:‘某人一生污点很多,做官也很糟糕,但他家的门户向着吉方,建房时正值吉日,有功应当升官。’主管官员又是如何处理?是批准还是驳回呢?世上官员必定驳回的,能说鬼神会批准吗?因此,所谓阳宅之说,我始终是不相信的。”这个比喻非常明白,就是拿来去问相术家,也没有可以置辩的余地。然而,就我所见,也确实有凶宅。京师斜对面孤寺道南有一处宅院,我已经吊丧五次;粉坊琉璃街极北道西还有一处宅院,我已经吊丧七次;给孤寺宅院,宗丞曹学闵曾住过,刚搬进去,两位仆人就在同一天晚上一起暴死,曹家害怕,当即迁走;琉璃街宅院,教授邵大生曾住过,白天就往往见到怪异,邵教授不怕邪,终于死在这处宅中。这又是什么道理呢?刘文正公说:“卜问吉祥宅地见于《书经》,卜问吉祥日子见于《礼记》。如果没有吉凶,圣人为什么还要卜问呢?不过,这恐怕已经不是当今术士们所能懂的了。”这才是公平合理的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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