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滦阳消夏录六 鬼神有无之辩

类别:集部 作者:纪昀(清) 书名:阅微草堂笔记

    乾隆己未,余与东光李云举霍养仲,同读书生云精舍,一夕,偶论鬼神,云举以为有,养仲以为无,正辩诘间,云举之仆卒然曰:世间原有奇事,倘奴不身经,虽奴亦不信也。尝过城隍祠前丛冢间,失足踏破一棺。夜梦城隍拘去,云有人诉我毁其室,心知是破棺事,与之辩曰:汝室自不合当路,非我侵汝,鬼又辩曰:路自上我屋,非我屋故当路也。城隍微笑顾我曰:人人行此路,不能责汝,人人踏之不破,何汝踏破,亦不能竟释汝,当偿之以冥镪。既而曰:鬼不能自葺棺,汝覆以片板,筑土其上可也。次日如神教,仍焚冥镪,有旋风卷其灰去。一夜复过其地,闻有人呼我坐,心知为曩鬼,疾驰归,其鬼大笑,音磔磔如枭鸟,迄今思之,尚毛发悚然也。养仲谓云举曰:汝仆助汝,吾一口不胜两口矣,然吾终不能以人所见为我所见。云举曰:使君鞫狱,将事事目睹而后信乎?抑以取证众口乎?事事目睹,无此理。取证众口,不以人所见为我所见乎?君何以处焉,相与一笑而罢。

    【译文】

    乾隆四年,我和东光李云举、霍养仲一起在生云精舍里读书。一天晚土,偶而谈论鬼神,云举认为有,养仲认为没有。正在辩驳诘问之间,云举的仆人突然说:“人世间原有奇事,倘若奴才不是亲身经历过,即便奴才我也是不相信有鬼的。我曾经经过城隍祠前面的乱坟之间,失足踏破一具棺材。夜里梦见被城隍拘捕了去,说是有人告我毁坏了他的房室。心里知道是踏破棺材的事,同他辩论说:‘你的房室原不该当着路,不是我侵犯你。’鬼又争辩说:‘路自己上了我的房屋,不是我的房屋故意当路。’城隍微笑着朝我说:‘人人都走这条路,不能责怪你,人人踏了不破,为什么你踏破了?也不能就释放你,应当偿还他焚烧给亡人的纸钱。’过后又说:‘鬼不能自己修葺棺材,你用一块板覆盖住,填实泥土在上面好了。’第二天,我照神所教导的做了,仍旧焚化纸钱,有旋风把它的灰卷去。一天夜里再经过那个地方,听到有人叫我坐。心里知道是过去的那个鬼,飞快地跑回。那鬼大笑,磔磔的声音像猫头鹰。到现在想起来,还毛发耸立哩。”

    养仲对云举说:“你的仆人帮助你,我一张口胜不过两张口了。但是我终不能把别人的所见当作我的所见。”云举说:“让您审理案件,是要事事亲眼目睹而后相信呢,还足从众人口中取证呢?事事必须亲眼目睹,是没有这样的道理的,众人口中取证,不是把别人的所见当作我的所见吗?您怎么处理呢?”于是相互一笑而结束了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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