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则 蜃楼可畏

类别:集部 作者:清·蓝鼎元 书名:蓝公案

    九月望日,余行香礼毕,有诸生陈询益者,不冠不袍,上衣不能蔽其肩,下衣不能掩其臀,踉跄跣足,偕其叔孝廉陈君拦舆呼救。头上血犹涔涔滴也。

    询其故,则称七间同学使临潮,武童萧振纲以较射未蒙录取,复顶名重射。询益以廪生保结,恐累及己,当场禀明学使顾公,将萧振纲锁羁。振纲怀恨在心,于此月望日,侦知询益往西门祀祖,遂率族人萧阿位、萧咱亩,于途而挞之,衣冠祭器俱被剥夺。复追至城门,足踢仆地,亵衣毁碎,奇厚不堪。

    余曰:“噫!其可恶也!”命执而讯之。

    乃振纲之父、生员萧嘉福者,亦极口呼冤。称系询益之叔、举人陈能夏,去岁人京,包揽捐纳,曾收伊子萧元介捐监银一百二十两。今春归来,取无监札,并原银亦吞弗偿。向索再三,不觉过于迫切,被率子弟陈逢、陈端等多人行凶。父子俱为殴厚,儿辈不能堪,与之角斗则有之,实无剥夺衣冠、祭器之事。

    问包捐索银之说,有何所据?则称伊弟陈端舍立有文约现在。并陈举人佥名花押为凭,议定价银一百四十两,先交银一百二十。俟部札到日,找足二十两。居间郑桐可讯。当堂呈出文约,果有陈端舍、陈举人及郑桐各花押在焉。

    陈举人指天誓日,称包捐索银俱属子虚,重射恨禀行凶是实。

    萧振纲、萧嘉福更呼天抢地,言童生重射乃事之常。既经角逐,事过心灰。包捐文约,当堂可验,中见郑桐,活口可质。恃宦凌吞寒儒,欲以斗殴抵销,古今冤情莫此为甚。

    余几不能辨其曲直也。命两造齐下,呼郑桐讯之。郑桐言:“萧、陈两姓捐纳交关是实。先给银一百二十两,文约花押,凿凿确据。至其所以斗殴之故,则生员不能知也。”

    余曰:“噫!汝亦生员乎?”曰:“然。”余曰:“文耶?武耶?”曰:“武。”余曰:“汝武生之名即郑桐乎?”曰:“学名郑绵弦。”“然则汝小名郑阿桐乎?”曰:“郑阿福。”余笑曰:“然则郑桐何谓也?”曰:“字名耳。”余曰:“今人命字皆以两,惟古人乃有一字之字,然则汝其古人乎?”曰:“实字郑奕桐。”余曰:“噫!汝讼棍也!既佥名花押,岂有吝惜名字,止书一半之理?鬼蜮伎俩,敢欺余哉?”再呼陈举人质之,曰:“此何人也?”陈曰:“此梅花乡讼棍,无所不为者。曾充盐埠,贩私盐起家。复充约长,充保正,皆遭斥革。今为武生郑绵弦,萧振纲雇来做袒证耳。捐纳,重奉也。百金,重托也。

    果有捐监交关,则邑中正人君子,不可胜数。岂无彼此友朋,一言要约?而必离县二十里之乡村有名讼棍,乃可借以为重耶?”郑桐恃其武生,未得加刑,坚狡辩,不以实告。余叱命下。思后生少年,诡谲不可问,惟萧嘉福年已老成,犹有朴直之气,特呼上堂,语之曰:“汝情事,吾已尽知。此干证郑桐不好,被我驳破名字,不能隐讳,机尽泄矣。汝子少年狂暴,不谙律法。汝老诚君子,乃如此行为,非所望也。吾知汝舐犊之爱,不忍见汝子罹刑。权宜谬说,非汝本心。但言出诸口,必期其可收拾。人被汝子殴辱至此,汝尚欲诈其一百二十金,天地间有此道理乎?汝即以捐监负约为词,则此一百二十金不为汝追偿不可。汝思陈举人之金,是可以行诈而得者。虽族姓大小、强弱与汝不敌,而平白受人勒诈百余金,即儿童能甘心乎?诈者不已,辨者亦不已。至于其说得伸,则汝父子与郑绵弦,皆为极恶光棍。按律定罪,尚可活耶?吾怜汝老成朴直,故以实言告汝,汝今不可欺予。斗殴细故,罪在可宽。光棍大恶,法所不赦。何去何从,惟汝父子自择焉。”

    萧嘉福乃稍变其说,曰:“一百二十两之银,五月间实已还矣。”余曰:“不然,银既还清,岂有仍留文约不还之理?汝捐纳是虚,文约为伪,两言而决耳。汝子既为乐舞生,吾不加刑褫,存其颜面可也。”嘉福曰:“诚如明镜。此事实非吾心,但爱子情切耳。乞怜儿子无知,稍宽其罪。”余曰:“诺。”

    呼萧振纲讯之,振纲复诡言已还百金,尚少二十金未偿,是以角较。余叱之曰:“汝行凶殴剥,乃盗贼无赖之所为。证人包捐,假人文约,欺官罔法,乃讼师恶棍之所为,论罪应死。吾念汝老父笃实,故为汝开一生路。汝尚敢予欺乎?再不实言,则刑汝、夹汝,褫革汝乐舞生,杖汝四十,荷校于市矣。”振纲叩首服辜,乞免深究。而萧阿位、萧咱亩亦遂将附和振纲丛殴陈询益,遗落袍冠,毁碎衣服诸事,直认不讳。

    复吊问郑桐。郑桐知萧氏父子已自招承,前功尽废,低头无所语。再三问纳捐交关,是有是无?郑桐曰:“某知罪矣,实无有也。”曰:“然则文约伪为乎?”曰:“伪也。”余曰:“振纲狂暴少年,嘉福朴直老生,皆不能为此深谋。系汝一人教之耳?捐监文约,亦汝代为捏造乎?”郑桐曰:“不敢也!萧嘉福乃我受业之师,彼惧罪,为此抵塞,命我作证!我不敢违其实,非有他也。”余曰:“噫!汝心太好险!法应详褫治罪;但吾念嘉福年老,已许从宽,故薄罚汝,示惩可乎!”郑桐叩首曰:“惟命。”

    乃将凶徒萧阿位、萧咱亩各责三十板,枷号两月示众。萧嘉福以老免议,振纲罚银十两充修义学。郑绵弦罚米十石,用给囚粮。其遗失毁裂冠服,断令萧振纲赔偿,免其治罪。邑人皆曰:“可。”

    先是,陈询益惧萧姓强横,非县令之法所能屈服,阴遣人星夜赴省,于学使辕门控告。至是行查,余即以审案叙详。顾公曰:“萧、郑二生,目无三尺。蜃楼蜮弩,可恶可畏,不为加之重惩,将试场之弊端百出,而廪生莫敢言。讼棍之伎俩横生,而善良受其害。此岂可哉?萧嘉福、郑绵弦,各行学被革,萧振纲即萧道,革去乐舞生,余如详发落可也。”

    校庠中有怜萧嘉福朴实,为儿所陷,素行实无过恶者,呈请代详开复。而余已谢事,署令陈公许之。再请郑绵弦,陈公曰:“此有名讼棍,即使无预此事,犹当以劣行详褫,况自投法网!如之何其可?”

    译文九月十五日,我拈香礼拜刚刚完毕,生员陈询益和他的叔叔举人陈君踉踉跄跄地跑来,拦轿呼救。叔侄二人衣冠不整,陈询益头上没戴巾帽,身上没穿袍子,上衣盖不住肩膀,下衣遮不住臀部,光着脚,头上还滴滴答答地淌着鲜皿。

    我询问是怎么回事?他们说,七月间学使来到潮阳,武童萧振纲因考试射箭未被录取,又由别人顶替重新射。陈询益以廪生身份为他担保,恐怕连累到自己,当场向顾学使禀明此事,顾学使将萧振纲捆绑起来。萧振纲怀恨在心,在本月十五,打听到询益到西门祭祖,便率领本家族人萧阿位、萧咱亩,在途中截住陈询益痛打,衣冠、祭器俱被抢夺,又追到城门,拳打脚踢,倒在地上,连贴身内衣都撕得粉碎,奇耻大厚,不堪忍受。我听罢说道:“唉!太可恶了!”命人将萧家诸人抓来审讯。

    但萧振纲的父亲、秀才萧嘉福也极力喊冤。据他说,陈询益的叔父、举人陈能夏去年进京,包揽捐资纳粮以得监生之事,曾收下他儿子萧元介所捐银一百二十两。今年春天,陈能夏由京归来,既没有取到监生文凭,连原来的捐银也据为已有,不再偿还。再三向他索要,可能过于急切了,惹得他率领子弟陈逢、陈端等多人前来行凶。他们父子俱遭殴打侮辱。年轻人不能忍受,免不了和他们打了一架,但其实并没有抢夺衣冠、祭器等事。

    问所谓陈能夏包揽私吞捐银及他们索要捐银之事有何证据?

    回答说陈能夏的弟弟陈端舍曾和他们立下文约,现在仍在,上面还有陈举人的签名画押可作凭证。双方议定价银一百四十两,先交一百二十两,待部里文书下达之日,找足二十两。有中间人郑桐为证。萧嘉福当堂呈上文约,上面果然有陈端舍、陈举人及郑桐的画押。

    陈举人指天发誓,说所谓包揽、私吞及萧家索要监银等事,全都是无中生有。萧振纲冒名顶替重新射箭,痛恨陈询益据实向顾学使禀告,因而行凶才是实有其事。

    萧振纲、萧嘉福听罢,更是呼天抢地,说童生比武时重射是寻常的事情。既然已经被发现,并被驱除,事过之后早心灰意懒。而包揽捐银,双方立下的文书,当场可验,还有中人郑桐可以对质。像陈家这样依仗官势,欺凌鲸吞贫寒的读书人,并想借斗殴来掩盖事实真相,古往今来的冤枉,再没有比这更厉害的了。

    我几乎不能分辨其中的是非曲直了。便命令双方一齐下堂,传郑桐审问。郑桐说:“萧、陈两姓捐银交往之事是实,萧家先交银一百二十两,文约上有画押,确凿无疑。至于他们为什么打架斗殴,生员我就不知道了。”

    我问道:“噫!你也是秀才吗?”他回答说:“是的。”我接着问:“是文秀才?还是武秀才?”他回答说:“是武秀才。”我又问:“你作为武秀才的名字就是郑桐吗?”他回答说:“学名郑绵弦。”我再问:“那么你的小名叫郑桐吗?”他说:“叫郑阿福。”我笑道:“那么郑桐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不过是字而已。”我说:“当今,人们的字都是两个字,只有古人才有一个字作字的。这么说你是古人了?”回答说:“我的字其实是郑奕桐。”我说:“啊!你原来是个专门挑唆人打官司从中谋利的家伙!既然签名画押,岂有舍不得一个全名,只写一半的道理?你竟敢施展鬼蜮伎俩欺骗我吗?”我再传陈举人对质,问他道:“你认识这是什么人吗?”陈说:“这人是梅花乡的讼棍,专门挑唆人打官司,无所不为。他曾担任盐埠的头子贩私盐起家。后来又充任约长、保长,都遭斥责革除。现在是武生郑绵弦,被萧振纲雇来当袒护他的假证人的。

    捐银纳票以求官,不是小事情。百两银子,很重的嘱托呀。如果真有捐纳监银互相来往的事情,城内的正人君子,不可胜数,难道就没有彼此的朋友可以邀约作证?而必须把这个离县城二十多里的梅花乡有名的讼棍作为证人,以显示此事重要吗?”郑桐依仗着他是武秀才,不能上刑,硬是狡辩不说实话。

    我喝斥他退下。心想:年轻人狡猾多变,不好审问,只有萧嘉福年纪已大,性格老成,还有朴实直率之气。特传他上堂,对他说:“你们的事情,我已全部知晓。这个证人郑桐不是好人,已被我揭穿了老底,名字不能隐瞒,他的机关全泄露了。你儿子年少,性情狂暴,不懂法律。你是个老成君子,竟办出这种事情,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我知道你有爱子之心,不忍心看到儿子受刑。说谎话乃是权宜之计,不是你的本心。但是话既说出口,就要想到后果。人家被你的儿子殴打侮辱到这种地步,你还想诈骗人家一百二十两银子,天地之间有这种荒谬的道理吗?你既然已经把捐银负约作为口实告状,那么,这一百二十两银子就非为你追补赔偿不可。你认为陈举人的银子就可以通过诈骗的办法得到吗?你也不想一想,陈家虽然家族大小、力量强弱不能与你们萧家相比,可平白无故地让人勒诈百多两银子,就是孩子也不能甘心!诈骗的人不肯了结,被诈的人也不肯了结。如果陈家得到申述,把事情真相弄明,那么你们父子和郑绵弦,就都是极坏的地痞流氓。如按律定罪,还能活命吗?我可怜你老成朴实,所以实话相告,你今天可不要欺骗我啊!打架斗殴,寻常小事,虽是犯罪,还可宽恕。地痞流氓之类恶人,法律是不能赦免的。何去何从,只有靠你们父子自己抉择了。”

    萧嘉福于是渐渐改变他原来的口供,说:“那一百二十两捐银,五月间陈家就已交还了。”我说:“不对!银两既然已经还清,岂有仍保留文约不交还对方的道理?你捐纳银两是没有的事情,文书是假造的,两句话就说清了。你儿子既然是乐舞武生,我不给他上刑,也不呈文革除他功名,保全他的面子好了。”萧嘉福说道:“大人真是见识高明。这事实在不是我的本心,只是爱子心切罢了。请求大人怜惜我儿子无知,宽大他的罪行。”我说:“可以。”

    我传上萧振纲审问,他仍说假话,说陈家已退还百两银子,尚少二十两银子没有偿还,所以打架。我喝斥说:“你行凶殴打,剥夺人家的衣物、祭品,是盗贼无赖的行为。诬陷人家包揽捐银,假造文书契约,欺骗官府,目无法纪,乃是讼师恶棍的行径,论罪应处死刑。我念你的老父笃诚老实,所以才给你留下一条生路。你还敢欺骗我吗?再不说实话,我就给你上刑、上夹,革除你的乐舞生,打你四十大板,再给你带上大枷,游街示众。”振纲连忙叩头服罪,请求兔于深究。而萧阿位、萧咱亩也把跟着振纲结伙成群殴打陈询益,打掉陈的袍子帽子,撕碎衣衫等事,供认不讳。

    重又审问郑桐。郑桐知道萧氏父子已经招认,前功尽弃,低着头不说话。再三追问两家捐纳交往之事是有是无?郑桐说:“我知罪了,其实没有此事。”我追问:“那么文约是假造的吗?”他回答说:“是伪造的。”我说:“萧振纲是个性情狂暴的少年,他父亲萧嘉福是个朴实憨直的老秀才,都想不出这样的高招。是你一个人教唆的吧?那所谓捐纳的假文书,也是你代为捏造的吧?”郑桐说:“不敢!萧嘉福是我受业之师,他畏罪,用这来搪塞,让我作证。我不敢违抗,这是实情,并没有别的。”我说:“好啊!你的心肠也太奸险狠毒了!按照法律,本来应该向上呈文报告,革除你的武秀才身份,严加惩治;但我念萧嘉福年老,已答应他免于追究,所以才从轻处罚你,以示惩戒。这样可以吗?”郑桐叩头说:“遵命。”

    于是把凶徒萧阿位、萧咱亩各重打三十大板,枷号两月示众。萧嘉福因年老免于处分。萧振纲罚银四十两,供修义学。

    郑绵弦罚米十石,用作囚粮。陈家被毁坏的衣帽,判令萧振纲赔偿,免于治罪。城中人都说:“这样判决合理。”

    在此之前,陈询益害怕萧家强横,不是县令依法所能治服的,暗中派人连夜赶到省里,到顾学使衙门控告。这时学使派人来查,我便将审案过程写成文书上报。顾学使说:“萧振纲、郑桐两个秀才目无法纪,捕风捉影,含沙射人,他们的这些鬼蜮伎俩实属可恶可怕,如不加以严惩,考场上将弊端百出。生员们不敢说话,讼棍们伎俩横生,善良之人将身受其害。这种状况难道能允许吗?萧嘉福、郑绵弦,各行文学校革除秀才身份;萧振纲即萧道,革去乐舞生身份。其余照上报文书发落就可以了。”

    学校中有人同情萧嘉福,认为他为人朴实,受儿子连累,平素行为并无过错和罪恶,请求县令代为呈文上报恢复秀才身份。这时我已卸职,代理县令陈公答应了这件事。又有人替郑绵弦求情,陈县令说:“这人是有名的讼棍,专门挑唆别人打官司以从中谋利。即使他没有参预此事,也因为劣迹太多,应当呈文上报革除秀才身份,更何况他自投法网,怎么可以替他呈请恢复功名呢?算了吧!”


如果你对蓝公案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蓝公案》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