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林玉露卷之三 甲編 常平
类别:子部 作者:(宋)罗大经 书名:
鹤林玉露
惠民之法,莫善于常平。司马温公云:「此三代圣人之法,非李悝、耿寿昌所能为也。」陈止斋曰:「周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盖年下则出,恐谷贵伤民也,年上则敛,恐谷贱伤农也,即常平之法矣。」孟子曰:「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殍而不知发。」「检」字,一本作「敛」,盖狗彘食人食,粒米狼戾之岁也,法当敛之。涂有饿殍,凶岁也,法当发之。由此而言,三代之时,无常平之名,而有常平之政,特废于衰周耳,真非耿、李所能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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