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林玉露卷之五 甲編 格天阁

类别:子部 作者:(宋)罗大经 书名:鹤林玉露

    秦桧少游太学,博记工文,善干鄙事,同舍号为「秦长脚」。每出游饮,必委之办集。既登第,又中词科。 【 又中词科 「又」,诸本作「及」。案,考宋史卷四七三奸臣传,有「登政和五年第,继中词学兼茂科」之语,当作「又」为是。】 靖康初,为御史中丞。金人陷京师,议立张邦昌。桧陈议状,大略谓:「赵氏传绪百七十年,号令一统,绵地万里,子孙蕃衍,布在四海,德泽深长,百姓归心。只缘奸臣误国,遂至丧师失守,岂可以一城而决废立哉!若必欲舍赵氏而立邦昌,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望稽古揆今,复君之位,以安天下。」虏虽不从,心嘉其忠,与之俱归。桧天资狡险,始陈此议,特激于一朝之谅。既至虏廷,情态遂变,谄事挞辣,倾心为之用。兀朮用事,侵扰江淮,韩世忠邀之于黄天荡,几为我擒。一夕凿河,始得遁去。再寇西蜀,又为吴玠败之于和尚原,至自髡其须发而遁。知南军日强,惧不能当,乃阴与桧约,纵之南归,使主和议。桧至行都,绐言杀虏之监己者,奔舟得脱。见高宗,首进「南自南,北自北」之说, 【 首进南自南北自北之说 「首进」,诸本作「遂道」。案,据宋史奸臣传「桧首言『如欲天下无事,南自南,北自北』」之语,当作「首进」是。】 时上颇厌兵,入其言。会诸将稍恣肆,各以其姓为军号,曰「张家军」、「韩家军」。桧乘间密奏,以为诸军但知有将军,不知有天子,跋扈有萌,不可不虑。上为之动,遂决意和戎,而桧专执国命矣。方虏之以七事邀我也,有毋易首相之说,正为桧设。洪忠宣自虏回,戏谓桧曰:「挞辣郎君致意。」桧大恨之。厥后金人徙汴,其臣张师颜者作南迁录,载孙大鼎疏,备言遣桧间我,以就和好。于是桧之奸贼不臣,其迹始彰彰矣。方其在相位也,建一德格天之阁,有朝士贺以启云:「我闻在昔,惟伊尹格于皇天;民到于今,微管仲吾其左衽。」桧大喜,超擢之。 【 超擢之 「超」,原作「起」,诸本作「超」。作「超」于义较长,据改。】 又有选人投诗云:「多少儒生新及第,高烧银烛照娥眉。 【 高烧银烛照娥眉 「银」,原误作「录」,据诸本改。】 格天阁上三更雨,犹诵车攻复古诗。」桧益喜,即与改秩。盖其胸中有慊,故特喜此谀语,以为掩覆之计,真猾夏之贼也。余观唐则天追贬隋臣杨素诏曰: 【 唐则天追贬隋臣杨素诏 「贬」,原误作「败」,据诸本改。】 「朕上嘉贤佐,下恶贼臣, 【 下恶贼臣 「贼」,原误作「赋」,据诸本改。】 尝欲从容于万机之暇,褒贬于千载之外。矧年代未远,耳目尚存者乎!」夫杨素异代之奸臣,则天一女主,尚知恶而贬之。矧如桧者,密奉虏谋,胁君误国,罪大恶极,上通于天,其可赦乎!开禧用兵,虽尝追削,嘉定和戎,旋即牵复,是可叹也。 【 是可叹也 诸本于此后另行有「桧初归一节,中兴遗史说得尤详」一句,当系后人批注混入,非罗书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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