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林玉露卷之一 乙編 静重

类别:子部 作者:(宋)罗大经 书名:鹤林玉露

    大凡应大变处大事,须是静定凝重,如周公之「赤舄几几」是也。汉武帝因不移步识霍光,因不转盻识金日磾,亦是窥见他静定凝重处,故逆知其可以托孤寄命。韩魏公之凝立, 【 韩魏公之凝立 「凝」,明活字本作「痴」。】 亦此类也。欧阳公所谓「垂绅正笏,不动声色,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形容得最好。然魏公亦只是天资。至如司马公则加以学力,尤不可及。如更新法,傅钦之、苏子瞻劝其防后患,公起立拱手,仰视厉声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此惟有大力量, 【 此惟有大力量 原作「此必小大力量」,义不可通,据稗海本改。】 方能为此言。张宣公云:「使某当时应答,不过曰:『苟利社稷,遑恤其它!』只如此说已自好,安能如公之言,更不论一己利害。想其平日所养,故临事发言,能如是中理,虽圣人不过如此说,近于终条理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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