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林玉露卷之二 乙編 老瓦盆

类别:子部 作者:(宋)罗大经 书名:鹤林玉露

    杜少陵诗云:「莫笑田家老瓦盆,自从盛酒长儿孙。倾银注玉惊人眼,共醉终同卧竹根。」盖言以瓦盆盛酒,与倾银壶而注玉杯者同一醉也,尚何分别之有。由是推之,蹇驴布鞯,与金鞍骏马同一游也;松床莞席,与绣帷玉枕同一寝也。知此,则贫富贵贱,可以一视矣。昔有仆嫌其妻之陋者,主翁闻之,召仆至。以银杯瓦碗各一,酌酒饮之。问曰:「酒佳乎?」对曰:「佳。」「银杯者佳乎?瓦碗者佳乎?」对曰:「皆佳。」主翁曰:「杯有精粗,酒无分别,汝既知此,则无嫌于汝妻之陋矣!」仆悟,遂安其室。少陵诗意正如此。而一本乃以「玉」字作「瓦」字, 【 乃以玉字作瓦字 「以」,诸本作「改」。】 失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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