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言蜀诸贤凋丧,孔明身当军国之务,罚二十以上皆亲之,以劳瘁致毙。此真儿童之论也。夫孔明不死,则汉业可复,礼乐可兴。孔明死,则为五胡乱华,为六朝幅裂,其所关系大矣。 【 其所关系大矣 「大矣」,诸本作「甚大」。】 中营陨星之变,天意盖可知矣,岂因罚二十以上皆亲之而致毙乎?且孔明死时,年纔四十四, 【 年纔四十四 「年」,诸本无此字;又,「四十四」,考三国志卷三五诸葛亮传,亮卒年为五十四岁,原本误。】 初非癃老不任劳苦之时。况以孔明之明达,岂不能量事之小大,身之劳逸,而顾弊精神于琐琐,以自殒其躯乎?此决无之理也。杜少陵知之,故曰:「伯仲之间见伊吕,指麾若定失萧曹。福移汉祚难恢复,志决身歼军务劳。」言孔明之死,乃汉福已移,汉祚已终,大数不可支持耳。志决身歼,岂因军务之劳乎?盖不然史臣之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