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節制章第十
类别:子部 作者:(晉)王羲之 书名:
笔势论
夫學書作字之體須遵正法字之形勢,不得上寬下窄。如此則是頭輕尾重,不相勝任。不宜傷密,密則似痾瘵纏身(不舒展也),復不宜傷疏,疏則似溺水之禽(諸處傷慢)。不宜傷長,長則似死蛇掛樹(腰肢無力)。不宜傷短,短則似踏死蝦蟆(形醜而闊也)。此乃大忌,可不慎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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