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言借者,外援四裔,內約與國,乞師以求助耳。惟對壘設謀,彼此互角,而有借法,借法乃巧。蓋艱於力則借敵之力,難於誅則借敵之刀,乏於財則借敵之財,缺於物則借敵之物,鮮軍將則借敵之軍將,不可智謀則借敵之智謀。
何以言之?吾欲為者誘敵設,則敵力借矣;吾欲斃者詭敵殲,則敵刀借矣;撫其所有,則為借敵財;劫其所儲,則為借敵物;令彼自鬥,則為借敵之軍將;翻彼著為我著,因彼計成吾計,則為借敵之智謀。己所難措,假手於人,不必親行,坐享其利;敵為我資,而不見德、我驅之役,法令俱泯。甚且以敵借敵,借敵之借,使敵不知而終為我借,使敵既知而不得不為我借,則借法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