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练胆气第二 第十三。清减

类别:子部 作者:(明)戚继光 书名:练兵实纪

    本管官剋减钱粮者,许本属军士及属官告治,此不坐犯上之罪。若系责比武艺,督治遣过,因而怀狠或刁诬者,定以军法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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