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序 ○李轟字説

类别:集部 作者:(元)邵亨贞 书名:野处集

    天地間聲之大者,莫若雷霆。凡狀雷霆之聲者曰『轟』,而他物不與焉。字書謂『轟』為羣車之聲。若然,則車聲葢與雷霆等矣。聖人制器車之體用至備,圓其葢以象天方,其輿以象地,兩其輪以象日月。任載運行,俯仰周折,具盡物理。斯聖人所服用也。以車聲而侔雷霆『轟』字。又專為車聲而作,雷霆反借義焉。則車之時,義大矣哉!會稽李生取以為名,豈苟然耶?乃若得之父兄師友,則人之情也。果何異與,今乃得之夢,是得之於神也。得之神,是得之於天也。貞居張鍊師以“起之”字之,不亦宜乎?予今年始識起之“質而不野、和而不流”。詢其家世,又觀貞居所為文,因以得其為人起之未老也。篤志而力行,以自樹立其身時,至事起足以有為,豈知其聲名不彰彰然於天地間耶?以能不負其先世之澤,與神告之休徵,庶斯名之無忝也。


如果你对野处集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野处集》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