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太原狱

类别:集部 作者:蒲松龄 书名:聊斋志异

    太原有民家,姑妇皆寡。姑中年,不能自洁,村无赖频频就之。妇不善其行,阴于门户墙垣阻拒之。姑惭,借端出妇;妇不去,颇有勃豁。姑益恚,反相诬,告诸官。官问奸夫姓名。媪曰:“夜来宵去,实不知其阿谁,鞫妇自知。”因唤妇。妇果知之,而以奸情归媪,苦相抵。拘无赖至,又哗辨:“两无所私,彼姑妇不相能,故妄言相诋毁耳。”官曰:“一村百人,何独诬汝?”重笞之。无赖叩乞免责,自认与妇通。械妇,妇终不承。逐去之。妇忿告宪院,仍如前,久不决。时淄邑孙进士柳下令临晋,推折狱才,遂下其案于临晋。人犯到,公略讯一过,寄监讫,便命隶人备砖石刀锥,质理听用。共疑曰:“严刑自有桎梏,何将以非刑折狱耶?”不解其意,姑备之。明日,升堂,问知诸具已备,命悉置堂上。乃唤犯者,又一一略鞫之。乃谓姑妇:“此事亦不必甚求清析。淫妇虽未定,而奸夫则确。汝家本清门,不过一时为匪人所诱,罪全在某。堂上刀石具在,可自取击杀之。”

    姑妇趑趄,恐邂逅抵偿,公曰:“无虑,有我在。”于是媪妇并起,掇石交投。妇衔恨已久,两手举巨石,恨不即立毙之;媪惟以小石击臀腿而已。又命用刀。妇把刀贯胸膺,媪犹逡巡未下。公止之曰:“淫妇我知之矣。”命执媪严桔之,遂得其情。笞无赖三十,其案始结。附记:公一日遣役催租,租户他出,妇应之。役不得贿,拘妇至。公怒曰:“男子自有归时,何得扰人家室!”遂笞役,遣妇去。乃命匠多备手械,以备敲比。明日,合邑传颂公仁。欠赋者闻之,皆使妻出应,公尽拘而械之。余尝谓:孙公才非所短,然如得其情,则喜而不暇哀矜矣。

    【译文】

    太原府有一户平民百姓,婆婆和媳妇都是寡妇。婆婆正当中年,不能洁身自好,村里有个无赖一次次地勾搭她。媳妇看不惯婆婆的行为,暗中关紧门窗严把墙头,阻拦无赖往来。婆婆为此感到羞愧,找个借口要把媳妇赶回娘家;媳妇不肯走,两个人争吵得很厉害。婆婆更加恼怒,反咬一口诬蔑媳妇,告到了官府。官员问婆婆那奸夫叫什么名字。婆婆说:“总是夜里来夜里去的,实在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你审问媳妇自然就会知道了。”于是就提审媳妇。媳妇果然知道奸夫的姓名,但一口咬定偷情的是婆婆,婆婆和媳妇互相之间拚命地攻击。只好把无赖捉到公堂审问,无赖高声争辩道:“我和她们两个都没有关系,她们婆媳之间不和,胡言乱语诬陷到我头上了。”官员说:“村里有上百口人,怎么就偏偏赖到你头上了呢?”便重重地打了他一顿。这无赖磕头求饶,却招供他是和媳妇私通。官员刑讯媳妇,媳妇始终不承认。就把她赶出了衙门。媳妇气愤地上告到府里,结果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拖了很长时间也没能结案。

    这时候,淄川县的进士孙柳下在临晋县任知县,他断案有才能是公认的。府里就把这个案子发到临晋让他审理。犯人押到以后,孙知县简略地审问了一遍,把犯人关进监狱,然后就命令衙役准备砖头、石块和刀子、锥子,以便审讯的时候使用。衙役们都疑惑不解地议论:“严刑自有刑具,为什么要用这些不是刑具的东西断案呢?”他们不理解孙知县的用意,只好暂且把东西准备齐全。第二天,升堂以后,孙知县问清那些东西都已经备好,命令安置在大堂上。把犯人押来,又一个一个审问一遍。然后对婆媳二人说:“这件事也不必弄得过于清楚。淫妇虽然没有断定,但淫夫是十分明确的。你们本来是清白人家,只不过一时受行为不端的人勾引,罪过全在那个人身上。刀子和石头都摆在大堂上,你们可以用这些东西杀死他。”婆婆和媳妇犹犹豫豫不敢动手,怕万一失手出了人命还得偿命。孙知县说:“不必担心,有我在。”于是婆婆和媳妇都爬起来,拾起石头投过去。媳妇对无赖已经怀恨很久,两只手举起大块石头,恨不得马上把他砸死;婆婆只不过捡起小块石子,砸他的臀部和腿部而已。孙知县又命令她们使用刀子。媳妇抓起刀子刺向那人的胸膛,婆婆还退缩着没有下手。孙知县看到这里,拦住他们说:“我知道谁是淫妇了。”命令拘捕婆婆并施重刑,案情就这样弄清楚了。又抽了无赖三十大板,这个案子才算了结。

    附记:有一天孙知县打发差役去催征租税,欠租户的男人出门在外,由他的妻子出面应酬。差役没有从她那得到贿赂,就把那女人捉到衙门。孙知县得知此事生气地说:“男人出门自有回家的时候,怎么能骚扰人家的妻子呢!”于是把差役抽打一顿,放走了那女人。他又命令工匠多准备些手铐,准备催租的时候使用。第二天,全县都传诵孙知县仁慈。拖欠租税的人听到消息后,都让妻子出面应付,孙知县把这些人都捉起来上了刑具。我曾经说过:孙知县的判案才能并非有所短缺。但是如果知道了其中的真情,那他就会为自己的发现高兴,而顾不得去哀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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