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 除赎罪科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梁文

    (十一月甲子)

    设教因时,淳薄异政,刑以世革,轻重殊风。昔商俗未移,民散久矣,婴网陷辟,日夜相寻。若悉加正法,则赭衣塞路;并申弘宥,则难用为国,故使有罪入赎,以全元元之命。今遐迩知禁,圄犴稍虚,率斯以往,庶几刑措。金作权典,宜在蠲息,可除赎罪之科。(《梁书·武帝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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