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 朝堂讳榜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梁文
取证明之文,亻间之即情惟允直,班讳之典,爰自汉世,降及有晋,历代无爽,今之讳榜,兼明义训,邦之字国,实为前事之徵,名讳之重,情敬斯极,故悬诸朝堂,缙绅所聚,将使起伏晨昏,不违耳目,禁避之道,昭然易从,此乃敬恭之深旨,何情典之或废?尊称霍氏,理例乖方,居下以名,故以不名为重,在上必讳,故以班讳为尊,因心则理无不安,即事则习行已久,谓宜式遵,无所创革。(《南齐书·王慈传》,永明中,仪曹郎任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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