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魏六 ◇ 禁设非礼之祭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黄初五年十二月)

    先王祭礼,所以昭孝事祖,大则郊社,其次宗庙,三辰五行,名山大川,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叔世衰乱,崇信巫吏,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设非礼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典。(《魏志·文帝纪》,《宋书·礼志四》,《通典》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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