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魏十二 ◇ 听收成济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夫五刑之罪,莫大于不孝。夫人有子不孝,尚告治之。此儿岂复成人主邪?吾妇人不达大义,以谓济不得便为大逆也。然大将军志意恳切,发言恻怆,故听如所奏,当班下远近,使知本末也。(《魏志·高贵乡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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