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 诏南阳太守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汉文

    (二年)

    诏书告南阳太守,五官中郎将樊英,委荣辞禄,不降其节,志不可夺。今以英为光禄大夫,赐还家。在所县给谷千斛,常以八月存问。高年时致羊一头,酒胖,如前世故事,如有不幸,祠以中牢。(《后汉·樊英传》,《后汉纪》十八,又见《艺文类聚》四十九、《御览》二百四十三引《樊英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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