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七 ◇ 驳梁统重刑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后汉文
(建武十二年)
隆刑峻法,非明王急务,施行日久,岂一朝所厘?统今所定,不宜开可(《后汉·梁统传》,统上疏请重刑罚,后「下三公、廷尉,议者以为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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