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七 ◇ 御大夫遣郡国计吏敕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后汉文
御史大夫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殿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丞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上。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方察不称者,刑罚务于得中,恶恶止其身。选举民侈过度,务有以化之。问今岁善恶孰与往年,对上。问今年盗贼孰与往年,得无有群辈大贼,对上。(汉旧仪》,《永乐大典》本。又引见《续汉百官志一》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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