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 定长吏车服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中六年五月)

    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干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汉书·景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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