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复高年子孙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建元元年四月)

    古之立教,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於德。然则於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汉书·武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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