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 改元河平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河平元年三月)

    河决东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辄平,其改元为河平。赐天下吏民爵。各有差。(《汉书·成纪》)

    东郡河决,流漂二州,校尉延世,堤防三旬立塞。其以五年为河平元年。卒治河者,为著外繇六月。惟延世长於计策,功费约省,用力日寡,朕甚嘉之。其以延世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汉书·沟洫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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