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 拜平帝母卫姬为中山孝王后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元始元年六月)

    中山孝王后深分明为人后之义,条陈故定陶傅太后、丁姬悖天逆理,上僭位号,徙定陶王於信都,为共王立庙於京师,如天子制,不畏天命,侮圣人言,坏乱法度,居非其制,称非其号。是以皇天震怒,火烧其殿,六年之间大命不遂,祸殃仍重,竟令孝哀帝受其馀灾,大失天心,夭命暴崩,又令共王祭祀绝废,精魂无所依归。朕惟孝王后深说经义,明镜圣法,惧古人之祸败,近事之咎殃,畏天命,奉圣言,是乃久保一国,长获天禄,而令孝王永享无疆之祀,福祥之大者也。朕甚嘉之。夫褒义赏善,圣王之制,其以中山故安户七千益中山后汤沐邑,加赐及中山王黄金各百斤,增傅相以下秩。(《汉书·外戚·中山卫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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