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 奏请议毁庙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永光五年制书,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建昭五年制书,孝武皇帝为世宗。损益之礼,不敢有与。臣愚以为迭毁之次,当以时定,非令所为擅议宗庙之意也。臣请与群臣杂议。(《汉书·韦玄成传》:哀帝即位,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言云云,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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