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 奏暂监军御史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汉文

    臣闻军法,立武以威众,诛恶以禁邪。今监御史公穿军垣以求贾利,私买卖以与士市,不立刚毅之心,勇猛之节,亡以帅先士大夫,尤失理不公。用文吏议,不至重法。《黄帝兵法》曰:「壁垒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谓奸人,奸人者杀。」臣谨按军法曰:「正亡属将军,将军有罪以闻,二千石以下行法焉。」丞於用法疑,执事不诿上,臣谨以斩,昧死以闻。(《汉书·胡建传》:时监军御史为奸,穿北军垒垣。建遂斩御史。建亦巳有成奏在其怀中,遂上奏。又见《说苑·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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