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 奏劾薛宣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汉文
《春秋》之义,王人微者序乎诸侯之上,尊王命也。臣幸得奉使,以督察公卿以下为职,今丞相宣请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天子奉使命大夫,甚讠孛逆顺之理。宣本不师受经术,因事以立奸威。案浩商所犯,一家之祸耳,而宣欲专权作威,乃害於乃国,不可之大者。愿下中朝特进列侯、将军以下,正国法度。(《汉书·翟方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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