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火攻篇

类别:子部 作者:孙武 书名:孙子兵法

    【原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起风之日也。

    【译文】 孙子说:火攻有五种,一是焚敌营栅人马,二是焚敌“委积”,三是焚敌辎重,四是焚敌武库,五是焚敌交通要道设施。实施火攻需具备一定条件,点火器材必须平日准备好。发动火攻要依据一定天时,具体点火要有恰当日子。所谓天时,指气候干燥的时期;所谓恰当的日子,就是月亮运行到箕、壁、翼、轸四星所在位置的日子。大凡月亮运行到这四个星宿的日子,都是风起的日子。

    【原文】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译文】 大凡火攻,一定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情况变化采取相应的策应措施。从敌方内部放火,则早派兵在外策应。火已烧起敌兵仍镇静的,要等待观察,不要急于进攻;待到火势最旺时,可进攻就进攻,不可进攻就停止。火也可从外施放,不必等待内应,按准确的时机发火就行。火施放在上风,不要从下风进攻。白天发火以兵从攻,晚上发火不要从攻。大凡领导作战一定要熟悉五种火攻所引起的情况变化,并根据火攻应循遗的自然规律紧紧把握住火攻的时机。

    【原文】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译文】 用火来辅助进攻者高明,以水来辅助进攻者强大。水可以阻隔敌人,但不如火攻那样直接剥夺敌军实力。

    【原文】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译文】 仗打胜了,城攻取了,但不能因之建立功业、巩固政权,那是危险的,这叫白费力气。因此说,英明的君主应该很好考虑这个问题,贤良的将帅应该认真研究这个问题。不是于国有利就不要采取军事行动,没有必胜的把握就不要用兵,不是处于危险境地不要交战。君主不可因为一时愤怒而发动战争,将领也不能因为一时恼火而命令作战。合于国家长远利益就行动,不合符国家长远利益就停止。愤怒可以转化为高兴,恼火可以转化为喜悦,但灭亡了的国家却不可再存在,死掉人也不可能再活过来。因而,明智的君主应慎重地对待这个问题,优良的将帅应该警惕这个问题,这是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根本原则啊!

    本篇的要点在于修,即修功,巩固胜果,把敌人的力量吸收到自己内部,人员,武器,物资等,来增强自己的力量。

    孙子重利的原则在此篇得到完全体现。合于利则动,不合于利则止。只有在合于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行动。世俗之人则恰恰相反,以性格、情绪、恩怨为行动的一时动因。结果逞一时之快,得来的只是利益的损失,陷入更恼火、更后悔的境地。

    不能简单地把利看作钱、财富,它有更广泛的含义。比如主动权、士气、人心、信誉、威慑等。

    开战前,不应立即考虑如何打胜仗,而要考虑此仗的结果是否对己有利。如果是,才可以集中精力考虑如何取胜;如果否,应该坚决地避免战斗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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