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成都之难

类别:子部 作者:清·赵吉士 书名:寄园寄所寄

    巡抚四川龙公文光(马平籍鸡容人,壬戌进士)。

    监察御史刘公之勃(字安刘,陕西宝鸡人。献贼以之勃同乡,欲用之。之勃劝以不杀百姓。既免,劝以改邪归正,拥立蜀世子。不从,即大骂求死)。

    成都推官刘公士斗(字映薇,南海人,辛未进士。当之勃与献忠语而未决,士斗从后大呼曰:“此贼也,公不可少自屈。”贼执之,士斗又反顾之勃面,语如前。其死最烈)。

    成都知县吴公继善(太仓人,丁丑进士)。

    华阳知县沈公云祚(太仓人,庚辰进士。之勃、士斗被传,云祚请同死,遂遇害)。

    仁寿知县顾公绳(台吴县举人)。

    资阳知县贺公应选(字继登,丹阳人,甲午举人。贼破资阳,幸之不屈,处之别营,至乙酉冬被杀,十七口俱死)。

    总兵刘公佳胤。

    邑绅太常寺卿黄公伸。

    户科左给事中吴公宇英。

    偏沅巡抚西充李公乾德。

    当巴县之陷也,邑绅有童思圣者,请降。贼令之招其同年刁化神,化神得书不至,思圣仍被杀。夫以贼之强暴,腹心左右严锡命,且不免于死,而他人尚苟免求全,徒取﹃辱,此尹大常之骂贼不屈,为得死所也。李西充初以沅抚破贼,既入蜀而闻其父被害,而与袁韬起事后,率其弟升德同赴水死,则献忠之灭也已岁。然乾德始终与献贼为仇雠,而汨罗之投,又以滇兵复出,为献贼余党,则其死事安可不书耶?端王之被难门南道,陈羽白亦以从王遇祸,以秦则非其地,以蜀则非其官,故弗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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