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事觚 ○泽民实事

类别:子部 作者:清·钮琇 书名:觚剩续编

    《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为邦本计者,莫先于兴利除害,害不除,则利亦不能兴也。故出而在外,入而在内,凡有地方之责,其于民间疾苦,或因时陈告,或即事吁闻,其始相其可行而后为,其既期于必行而后止。议定一朝,泽流万姓,则言与人俱不朽矣。河南自闯贼蹂躏之后,田野半化污莱,天朝底定,荒者减其额税。惟灵宝一县,以许姓族大粮多,当事避嫌,未经豁免,虚粮二万,贻累日久。康熙十七年,江采白甫至其邑,夙夜筹画,三请于院司,竟得奏蠲,合境欢腾,江亦因之内擢。旧例顺天狱之罪犯军流者,必俟咨行各省佥妻到日,然后发遣。康熙四十年,钱再亭为京尹,请先掣定地方,押赴本省,领妻同解,则击者不致淹滞于囹圄,行者不致欺辱于道路,三便之奏,奉诏允行。又琉璃亮瓦二厂,旧例除官房富户外,小民计屋输租,而贫苦之氓,倒坏之舍,糊口未能,算缗何出,请悉贷之,于是岁免租四千三百有奇。当再亭在垣中时,建白俱切政要,而其尹京兆也,犹不忘民瘼,天下称之。江采白名蘩,汉阳人。钱再亭,名晋锡,太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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