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束修
类别:子部 作者:清·王士禛 书名:
古夫于亭杂录
“‘自行束修以上’,束修,汉儒谓十段脯为束修,盖因《礼记》‘束修之问不出境’误之也。郑康成注:‘谓年十五以上也。’后汉杜诗荐伏谌曰:‘自行束修,迄无毁玷。’注:‘谓年十五以上。’然以经意详之,亦非也。《郑均传》曰:‘均束修安贫。’太守荐刘般曰:‘束修至行。’《延笃传》曰:‘吾自束修以来,为人臣不陷于不忠,为人子不陷于不孝。’皆同此意。方性夫解《礼记》‘束修之问’,谓《论语》名同而实异。其说以为约治其身,则无不诲之深,得之所谓‘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之意。”按:已上数条,皆不易之论,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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