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义仆
类别:子部 作者:清·昭梿 书名:
啸亭杂录
乾隆乙卯,宜制府绵总督陕、甘时,好盘诘私贩,凡回疆屯戍官吏私往来贩,至者尽被所获,立正典刑。有故巡抚某,贪吏也,以罪戍边,使其仆李七往来贩玉。事发,李挺身自认,谓主人初不知情。大吏胁以三木,李执辞如初,因论李大辟,罪某夺俸而已。及被刑日,李尚谓人曰:“奴代主戮,是其分也。”初无悔心。呜呼!公以宗戚之近而为商贾之行,乃使其仆衔冤地下,今虽华衮显然,不及死者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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