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留村,名兴祚,字伯成,其先本浙之山阴人,中顺治五年进士,时年十七。
其明年,即选江西萍乡县知县,迁山西大宁县知县,升山东沂州府知府。以事镌级,左补江南无锡县知县者十三年,政通人和,士民感戴。忽有奸人持制府札立取库金三千两,吴疑之,诘以数语,其人伏罪。乃告之曰:“尔等是极聪明人,故能作此伎俩。若落他人手,立斩矣。虽然看汝状貌,尚有出息。”乃畀以百金,纵之去。
后数年,闽寇日炽,吴解饷由海道至厦门,忽逢盗劫,已而尽还之。盗过船叩头谢罪曰:“公,大恩人也。”询之,即向所持札取库金者。由是其人献密计,为内应,将以报吴。时闽浙总督为姚公启圣,与吴同乡,商所以灭寇之法。康熙十五年冬,八闽既复,姚上闻,特擢福建按察使,旋升两广总督。
留村在无锡既膺殊遇,夙驾将行,锡之父老士庶被泽蒙庥者,自县治以至河干,直达于省城之金阊门,八九十里,号泣攀留,行趾相接,不下数万人。其绅及受知之士,则操舟祖道,肆筵设席,鼓吹喧阗。或有执卮酒以献于道路者,亦连樯数十里,依依不舍,使君为之泫然,士民之感德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