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辛未岁,诸城刘信芳尚书为江苏学政,将考扬州府属,其试院故在泰州,院东有富家某者,主人偶坐堂中,忽见一老人来谒,白须飘然,约年七十余矣。
老人曰:“刘学使将到此间,鄙人有家眷十余口,可否暂借尊府后园寓一月乎?”
主人怪之,颇闻试院中有狐仙之说,慨然允诺,老人忽不见。遂将后园关锁,不许家人阑入。隔数日,有小婢抱官人到园门,见关锁,旋回内宅。忽空中似有人将所抱官人夺去者,其婢惶遽,哭告主母。主母亦会意,戒勿言。顷刻间,见小官人在房中卧榻上嬉笑如常,手上添金镯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