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古人用尸之意

类别:子部 作者:清·梁章钜 书名:浪迹三谈

    舒白香梦兰论古人祭必用尸之深意,以为可以维持宗法,而固其国本,其义甚创,而其理实精。盖恐正言之,而愚妄之夫未必深信,於是设为尸,以服其祖宗之服,居其祖宗之位,无论其为臣、为子、为诸孙,一旦为尸,则皆以祖宗事之,神之所凭,即吾所当拜,何敢以齿德傲也?习见乎此而不之怪,则其国其家,一旦有孩提嗣爵、宗嫡世禄诸大礼,凡诸尊贵,谁敢不从,亦谁敢不敬?其神明式凭之重,又过于一祭之尸,尸尚受拜而不辞,我且拜之而有素,何况于继体为后,正位设朝?祖宗之灵,俨如在上,伯叔诸舅敢异议乎?举朝上下,但知有祖宗社稷神灵所凭依之人,无论其贤愚长幼,皆当敬事,如先王、先公、先大夫无可疑者,而名分定矣,群心服矣,逆志销矣,国本有不固者乎?然究其推明义例于无事之时,维持宗法于不言之表,实赖有尸祭之法,潜移默化其强宗尊属不驯之气及奸雄贵戚僭乱之心于平居祭祖拜尸之日,而习焉不觉,此圣人之道、先王之礼所以微妙深远,而未可以小儒俗学躁心而轻议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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